【與江宜樺院長談電價】 

江院長說: 「電費須合理調整,否則請神仙來經營台電也沒有用。」

 

假設江院長看不懂台灣的生存之道,所以我再重複說第168遍:

1. 台灣沒有天然資源,所以每一分資源與能源都得用人力(勞力與腦力)去換。

2. 為了讓外國人願意買我們的人力,所以我們50年來都刻意的壓低工資,壓低匯率,讓我們的人力看起來便宜,所以願意給我們訂單。

3. 於是我們創造出相當高的人均GDP,大約是世界前20名(另文詳述),可是人民的人均收入(NI)卻相對很低,如此一來意味著經濟成長果實並沒有分配給廣大的庶民,而是在少數人手裡。

4. 為了解決分配不公,必須將少數人手裡的經濟利益用租稅手段轉給廣大庶民。

5. 為了要讓這些廣大庶民也都能活得下去,所以民生必需品:水電油氣外加柴米油鹽,必須維持低價。

 

但是我們政府的租稅制度不但不能分配這些經濟利益,反而讓經濟受惠者享受比庶民更低的稅負!

再者,政府更是汲汲營營利用廣大庶民的付出(包括承擔國家安全的風險),創造讓這些人可以繼續賺easy money的條件(ECFA,服貿協定…) – 儘管這些人唯一能回饋給庶民的只是那世界低的薪資!

是可忍,孰不可忍?

 

同樣的,台灣民為了能源,犧牲這麼多,為什麼還要讓生意人靠輸出能源賺easy money? 不信嗎? 鋼鐵、水泥、汽油,輸出這些就是輸出能源! 

這些人用了70%以上的便宜電力,廣大的庶民家戶用電只佔了全部用電量的12%,要救台電,為什麼不是調高企業用電價格,卻苦苦相逼只用了12%電力的千萬庶民?

是可忍孰不可忍?

 

顯然我前面的假設是對的,江院長真的看不懂台灣的生存之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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